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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鸡市工程机械管理所
地址: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2号
电话:0917-3133168
特种操作证复审流程
一、复审要求
1.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每年接受复审。自特种操作证领取满一年的前30天开始复审。
2.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需要接受复审:
(1)特种操作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申请换证的;
(2)操作人员户籍迁出操作证核发地工程机械管理所(站)管辖区的,向迁入地工程机械管理所(站)申请换证的;
(3)操作人在操作证核发地工程机械管理所(站)管辖区以外居住的,向居住地工程机械管理所(站)申请换证的;
(4)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在发生作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未被收缴操作证的,应当在三十日内接受复审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申请人到工程机械管理所进行复审培训;
2.通过培训后,申请人提供所需资料由当地工程机械管理所(站)申请复审;
3.管理所(站)经办人审核,包括信息填写是否正确、完整、真实。
3.1 初审合格,提交上一级管理机构复审,市工程机械管理所通过终审后,十日内进行签章、登记。
3.2 初审不合格,书面说明理由。
三、需要提供的资料
1.培训机构颁发的《复审培训证明》;
2.《特种操作证复审登记表》;
3.原特种操作证;
4.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;
5. 一寸免冠照片(近期)1张;
6.申请人从事工程机械作业的情况(单位出具证明并盖章)。
四、承诺时限
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,五日内完成初审。
通过终审的,十日内签章、登记。